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地点 | 南安市水头镇中心大街515号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住建窗口 |
联系电话 | 0595-36288932 |
法定依据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开发项目手续复印件。 |
申报材料 | 1.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原件1份); |